3年赚2亿,走上IP之路的“同道大叔”代表着自媒体的未来吗?
不知你昨晚有没有失眠,反正榜哥是夜不能寐。
同样是做新媒体,88年的同道大叔3年赚了小两亿,而89年的榜哥还没准备好给榜妹的彩礼钱。昨晚上市公司美盛文化发布公告,收购同道文化72.5%的股权。同道创始人蔡跃栋持股比例从约72%降到12.5%,算下来套现约1.78亿人民币。
股权变更之后,美盛负责IP孵化投资的美盛爱彼公司负责人章晋源将出任同道的CEO。在Bianews的专访中,章晋源表示同道的未来应该是东方迪斯迪,依托美盛在衍生品设计研发领域的优势和资源,推动同道进行内容升级、线下扩张和品牌建设。
新榜昨晚10点多全网第一时间曝出美盛收购同道文化的消息后,本来已经瘫在床上准备洗洗睡的新媒体人炸了锅。有人感慨,你在看他,他却已经是亿万富豪。有人感慨,同道大叔创始人蔡跃栋才是当之无愧的新媒体年度励志人物。
而在感慨之后,辗转反侧的榜哥却在琢磨,美盛砸2亿多人民币买的究竟是什么?更关键的是,现在跟随“同道大叔”的脚步还来得及吗?以及自媒体走IP这条路究竟有没有前途?
美盛是谁?
关于这笔交易的第一个问题是:美盛文化是干嘛的?
本非股民的榜哥在此之前还真没听说过美盛文化。但稍微了解之后才知道,美盛挺不简单的。此次收购同道文化72.5%股权的是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,而在此之前,美盛控股旗下的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持有同道15%的股权。美盛文化于2012年9月11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,截至12月9日收盘时,公司总市值超过180亿元。
根据官网介绍,美盛业务“主要涉足IP、动漫、游戏、影视、衍生品设计生产研发等领域”。在美盛文化2015年的年报中写道,“自公司上市以来,在原有动漫衍生品的基础上,公司重点开拓上下游业务,完善产业链,在文化产业链包括动漫、游戏、影视、儿童剧、衍生品等上下游进行战略布局,实现转型升级,初步完成了‘自有IP+内容制作+内容发行和运营+衍生品开发设计+线上线下零售渠道’的文化生态圈的构建。”
如果你不知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,那么你至少曾经被电影《魔兽》刷屏。而美盛文化正是《魔兽》大电影官网玩具产品的中国地区总代理。
美盛此前就是“同道大叔”的投资方之一,今年腾讯视频上的网剧《超星星学园》,美盛文化是联合出品方,而同道大叔是监制,目前这部网剧在腾讯视频上的播放量已经达到12.7亿次。
在美盛2015年的年报中还提到,“公司主营业务以动漫衍生品的制造和销售为主,动漫、游戏、电影、儿童剧等其他环节业务也正在快速发展。”
2.175亿元股权交易买的究竟是什么?
表面来看,美盛2.175亿元股权买的是同道文化72.5%的股权,但细究下来,我们不难看出,这笔交易对美盛意义重大,在股权背后是美盛业务转型和打通产业链的需要。
根据交易公告,截至2016年8月在新浪腾讯微博、微信中拥有的粉丝用户人数合计已超过1600万,各平台粉丝总计超过3000万人。新榜在8月份对同道的采访中得到的信息是,“同道大叔”公众号的粉丝已经超过500万并且仍然在快速增长。
交易前同道文化的股东结构
2.175亿元砸下去之后,同道的其它投资方包括红杉、创东方及黄晓明旗下基金明侨投资等全部退出,美盛成为绝对控股方。这笔交易带给美盛的资产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品牌:“同道大叔”这个品牌在新媒体领域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和标杆意义,此次收购就直接为美盛文化在行业媒体中带来了大量曝光。
2. 渠道:“同道大叔”全网超过3000万的年轻粉丝将成为美盛在新媒体领域的渠道。2015年底,美盛6000万元投资的WeMedia粉丝也是3000多万,而美盛只是持股15%。
3. 团队:比渠道更重要的也许是同道文化的团队,他们的经验对于美盛进军新媒体而言意义更加重大。而且“同道大叔”创始人蔡跃栋在此次收购之后并不会完全退出,而是出任美盛副总裁,大叔在美盛爆发第二春,打造一个新的“同道大婶”也不无可能。
4. IP:以动漫衍生品为基础业务的美盛,最看重的也许还是同道文化持有的星座IP,已经塑造比较成功的同道星座形象,与美盛的既有业务发生1+N的化学反应,成倍放大同道IP的商业潜力并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。
在收购同道的公告中,美盛也写道,“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同道文化的经营管理,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同道文化内容端和变现端的能力,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IP文化生态圈建设,提高公司的IP运营与变现能力。”
自媒体复制同道大叔的可能性
三年创业变现近2亿元(如果算上蔡跃栋手中仍然持有的12.5%股份,实际不止2亿元),无疑让新媒体人心潮澎湃。毕竟根据新榜所做的“自媒体人生存状态调查”,超过6成自媒体人月收入不到1万元。按照同道此次套现约1.78亿元计算,大多数自媒体人要干上1483年零4个月。
就像我们上文所分析的,美盛收购同道,除了品牌和粉丝之外,同道的星座IP形象才是重中之重。那么问题来了,内容创业走IP这条路前途几何?
IP英文原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,直译为“知识产权”,但在中国互联网的语境中,IP一词早已被妖魔化为点石成金的万能灵药。从商业意义上而言,IP可以被简单粗暴地定义为自带流量的品牌化内容。
优质的IP本身就构成流量入口,可以在运营中低成本的获取用户,而IP的改编往往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。譬如南派三叔以《盗墓笔记》横扫网络之后,随便拎出来一个故事都能引发粉丝的狂热追捧,自愿掏光腰包。
在传统媒体时代,IP的养成往往需要经年累月,因为优质的内容只有通过在某个人群中的反复曝光才能具备一个IP所必须的势能。但在社交媒体时代,IP的养成周期大大加快。
社交媒体的链式传播使得优质内容具备快速、大范围引爆的可能性,在加上社交媒体使得内容品牌与用户建立关系变得更加容易,通过内容的广泛传播,快速从海量用户中筛选出潜在用户群,以持续的内容输出强化用户关系,形成对内容品牌的极高认可度。这一逻辑通路顺理成章。
但自媒体的IP化却也并不容易,不然我们不会迄今只看到一个“同道大叔”。“同道大叔”能给予我们的启示可能有以下几点:
1. 卡位。尽早抢占某个细分领域,实现品牌即品类。比如我们提到星座就想到“同道大叔”,创业公司资源有限,创业教父彼得·蒂尔在《从0到1》中告诉我们,在细分领域成为绝对领导者之后再发展壮大才是正确路径。
2. 虚拟形象。为什么网红并不受投资人待见?因为活生生的人太难控制,充满太多不确定性。许多从网络短视频入手的内容创业者都曾面临类似的尴尬,节目火了,主角红了,但团队散伙了。虚拟形象产权明晰,不会出现类似纠纷。
3. 精良设计。近两年来切入漫画和视频的自媒体团队越来越多,但大多制作粗糙,用户看完一笑了之。“同道大叔”的12星座形象,请了很多日本设计师参与打磨,观感上更具有竞争力。
4. 流程化。创意依赖人才,但对某个人才的过分依赖往往成为创业团队的死穴,成功的创意往往是把创意的成分降到最低,通过标准化和流程化,让中等资质的人才也能做出优秀的作品对于内容创业的IP战略而言,意义重大。
PS:其实本来写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,但榜哥还有一点想法想和小伙伴们交流。
我们看《盗墓笔记》,看《鬼吹灯》,看《花千骨》,现在又在看《锦绣未央》,一时间出品人、视频门户、手游厂商和我们吃瓜群众都皆大欢喜,有人买乐,有人赚钱,但我们却忽略了一点,这些吸金无数的IP根基都是网络小说。
十年前,网络小说是上不得台面的文学流派,只有不良少年才会拿着诺基亚或是电子辞典如痴如醉。而今天,网络小说已经成为文化领域最大的IP源。
今天的自媒体同样有着无数的狂热用户,而且仍然有大量的人认为自媒体红不过三五年、不是正经职业。但我们知道其实这个领域处处金光闪烁,十年之后,自媒体会不会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最大的版权池呢?
期待在留言中看到你的观点,反正榜哥是看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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